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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华晨集团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所持1.07亿股已被冻结

来源:证券日报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0-11-24 10:31:17

控股股东遭破产重整和监管层立案调查,上市公司股票大涨,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华晨集团旗下上市平台申华控股上。

11月22日,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不过,上市公司股价并未应声下跌,11月23日早盘,申华控股高开8%,当日收盘涨9.18%。

自控股股东11月20日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以来,申华控股两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幅超过20%。11月20日,华晨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申华控股和金杯汽车双双涨停。而早在11月16日,华晨集团被合作方申请破产重整,11月20日,当地法院受理了华晨集团破产重整案子。

控股股东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所持1.07亿股已被冻结

辽宁证监局的一则公告,直接宣告了申华控股控股股东华晨集团信息披露违规。

11月22日,申华控股在公告中称,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

辽宁证监局认为,经查,华晨集团作为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人,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发生未能清偿到期信托计划、债券计划及银行贷款违约情况;成立债委会情况;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对此,华晨集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重大事项对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

作为辽宁国资委旗下的重点国企,华晨集团11月中旬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

11月20日,华晨集团收到沈阳中院作出的(2020)辽0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的重整申请。

《民事裁定书》认为,申请人格致汽车作为被申请人华晨集团的债权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作为申请人申请华晨集团重整。

“华晨集团破产重整将会对上市子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涉及到关联资金往来可能影响上市子公司。”北京一位券商投行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5.85亿元关联往来 申华控股扣非净利润连续3年亏损

截至当前,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申华控股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7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申华控股在公告中称,华晨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重整方案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一定影响。

事实上,申华控股应收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款1.4亿元,主要形成原因为日常汽车购销。

申华控股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4.45亿元,其中4亿元为公司向华晨集团为公司融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剩余的4565.4万元为公司为原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提供的存续担保(公司于2018年末将华晨租赁转让给关联方沈阳华晨金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金杯汽销”),转让协议约定了金杯汽销将为公司向华晨租赁的存续担保提供反担保)。华晨集团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这也意味着,申华控股与华晨集团有5.45亿元的资金往来,华晨集团的负债情况直接影响申华控股的应收账款收回情况。

作为华晨集团旗下上市平台,申华控股近3年一直在卖资产保壳。2017-2019年,申华控股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96亿元、-9.13亿元、-2.88亿元,连续3年亏损。

“华晨集团重整方案能不能通过还要看债权人的意见,另外担保的债务要优先偿还。”对于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的破产重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陈新庚对《证券日报》记者评价道。《证券日报》记者就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一事致电申华控股董秘办,截至发稿并未有人接听。(施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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