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金融 物流 汽车 国企 财经 公司 环保 能源

您的位置:首页 > 产经融合 >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人保财险合计被罚2万元

来源:北京商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0-12-30 10:25:03

12月29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罚单显示,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问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汤泉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汤泉营销服务部”)合计被罚2万元。

根据罚单,2020年7月,江苏银保监局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提交的关于南京市浦口支公司汤泉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在材料审核中,江苏银保监局发现人保财险汤泉营销服务部自2019年3月起已在拟申请变更后的营业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社区水墨东路2号之8号门面房”开展业务。

综上,人保财险汤泉营销服务部被罚1万元,相关责任人吴维柱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频道精选

最火资讯

Copyright @2008-2018 名企时报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9 9 2 5 8 3 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