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山东、四川和重庆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28日率先取消了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标志着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改革迈出第一步。
今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后,交通运输部迅速贯彻落实,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有序”的原则,确定了试点省份,印发了试点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测试方案及关键技术要求,开展了大量基础性测试,全力开展部省两级系统建设改造等相关工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各项准备工作顺利推进,苏鲁川渝等4省(市)如期取消了两两之间所有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据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原有正线路面收费设施将逐步拆除,车辆在省界可以不停车直接通行,不再需要停车交卡和领卡,将大幅减少通行时间,显著提高通行效率。其中,ETC车辆仍然可以不停车驶入和离开高速公路,并自动完成交费;非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还需要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收费站交还通行卡并交纳全路程通行费。为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车辆优先通过安装使用ETC快速通行高速公路。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认真总结苏鲁川渝等省份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并总结形成适用于全国的运营管理政策和技术方案,在全国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