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自治区最新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缴费基数政策,今年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60亿元以上,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介绍,从5月起内蒙古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降幅达15.8%。这次调整不是阶段性的、临时性的,属于长期性的制度安排,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等参保人员都能从中受益。
那炜清说,企业缴费减少了,参保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从而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内蒙古缩小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费率差距,有利于均衡企业的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内蒙古将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等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