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底捞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约90%。面对包间安装摄像头风波无动于衷,加上此前曝光的菜品涨价、付费插队、消费者巨额钻戒丢失等事件,“内忧外患”的海底捞还能“捞”上来吗?
业绩暴跌股价暴涨
3月1日晚间,海底捞发布公告称,2020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约90%,按照上一年净利数据推算,海底捞2020年净利润或仅为2.35亿元人民币(除特别注明外,单位下同)。对此海底捞给出了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损失18.65亿元,二是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兑换损失2.35亿元。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令不少行业遭受重创,餐饮行业更是首当其冲。作为火锅赛道的龙头企业,海底捞的业绩自然也受到了影响。不过多项数据显示,海底捞的营收及净利润在企稳回升。
根据海底捞2020年上半年的财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海底捞净亏损了9.65亿元。按照其最新发布的盈利预警计算,2020年下半年海底捞扭亏为盈,且至少盈利了12亿元。
不过,按照2019年下半年海底捞净利润14.34亿元为参照标准,海底捞2020年下半年净利润同比仍然下滑了16.3%。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海底捞虽然业绩同比暴跌,但是股价却一路暴涨,从2020年2月底的27.45港元一路涨到年末的59.7港元,几乎翻倍。今年其股价更是一度涨至67.05港元,市值高达3554亿港元。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底捞已经跻身港股蓝筹股队列,并且将于3月15日被纳入恒生指数。
券商方面,方正证券表示,海底捞的核心商业模式为将资金用于考核激励员工,并形成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强品牌力,再借助强品牌力获得低于市场平均的租金,单店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已跑通一至三线及以下城市单店模型,目前正处于加速拓店的黄金时期。
花旗银行则认为,海底捞2020年下半年业绩令人失望,维持中性评级,目标价55港元,对应20%的下行空间。中国银行也将海底捞评级下调至卖出,目标价54港元,相当于较目前价格下行近20%。
摄像头风波仍在发酵
引人关注的是,近日海底捞在包间安装摄像头一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打开包厢摄像头,所录制的视频及音频信息是否会对外流传或用作他途?这一做法是否侵犯到消费者隐私?面对这些质疑,目前海底捞官方并无回复,也未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于包间内安装摄像头一事,海底捞此前曾回复媒体称:为保障消费者用餐安全,各门店会结合门店特点安装监控设备,包括包间;同时,海底捞注重保护顾客隐私,公司对监控管理设有相关的制度、流程,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强化管控,保障消费者权益。
实际上,不少餐饮企业都会在公共用餐区域设置摄像头,并贴出“内有监控”的标志,但在包间内设置摄像头的做法并不多见。
中国商报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并不是所有海底捞的包间都安装了摄像头,这些摄像头一般设置在包间内屋顶的两个对角,大多数是球形形状,位置十分显眼,安装并不隐秘。然而,消费者用餐的时候,海底捞的员工不会明确提示顾客包间内有摄像头,屋内也没有贴出“内含监控”等明显标志。
为什么要在包间设置摄像头?海底捞门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起初餐厅只会在后厨以及用餐大厅安装摄像头,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员工工作,确保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虽然包间是较为私密的场所,但是出于安全考虑,个别消费者可能会有物品遗失或其他突发事件,安装摄像头也是为了方便后期调取监控、协助取证。
“大部分的摄像头都是只有画面,并没有录入声音,所以并不会涉及到监听个人隐私、商业机密或其他过于私密的谈话。另外,消费者担心的监控录像泄露问题,餐厅的监控也不是可以随意调取的,除非有警方查案的需要,一般情况下餐厅不会擅自调取所录视频。”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海底捞口碑受损
据了解,对于饭馆包间内是否能安装摄像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
《北京市餐饮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显示,大中型餐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共享大厅、主要通道、主要营业场所、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收银台、财会室、客运电梯间、扶梯口等处设置图像信息采集点,并设置显著提示信息,图像信息系统在营业期间应当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对于包间以及其他消费区域则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明令禁止。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律师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包厢内安装摄像头是否涉嫌侵犯隐私,应当考虑消费者是否知情、同意以及餐厅对所录制的内容是否尽到保密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很多时候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包厢,就是考虑到包厢的私密性较强,餐厅、茶馆等设置包厢的目的是为了迎合消费者对于私密性的需求。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一定程度上侵犯到了消费者的私密空间、窥探到了顾客的私密活动。”周旭亮认为,”如果部分海底捞门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包间安装摄像头,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
不过,如果海底捞明确告知消费者所处的包厢内安装了摄像头,且经过了消费者的明确同意,那么就不属于侵犯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的范围强调了“是否愿意为他人知晓”这一主观心态,消费者明知行为可能会被观看,而不介意,就不存在侵犯隐私。
“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及其管理人员应当在场所明显位置设置提醒标识,且消费者每次参与包厢消费时,服务人员应当提示说明,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否则在包间内擅自安装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涉嫌滥用权利。”周旭亮表示。
周旭亮强调,即便是经过消费者同意所录制的内容,餐厅也应当对所录制的内容予以保密。如果视频未经允许流出,消费者可根据对自身造成的侵权后果,选择是否起诉处理。
2007年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海底捞频频由于各种话题登上热搜,菜品涨价、付费插队、牛肉粒换成豆制品、乌鸡卷中吃出塑料、消费者巨额钻戒丢失等消息引发外界的强烈关注。不少消费者吐槽,海底捞过去一年的做法有损口碑,令人感到失望。
对于当下的海底捞而言,既面临利润下滑的“内忧”,还面对身陷多起负面风波的“外患”,正如海底捞创始人张勇所言,“不建议餐饮企业盲目地学习海底捞,海底捞目前还是一身的问题”。(贺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