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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获大股东再度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或发生变化

来源:大众证券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9-14 08:31:49

金花股份(600080)公告披露,9月1日至9月13日,股东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此次权益变动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3.35%增加至24.35%,已成为第一大股东。

2020年7月,金花股份披露《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43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7.82%)被司法拍卖,由邢博越在 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3.26亿元胜出,苏州中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完成后,金花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714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邢博越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6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此后,二股东邢博月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于2020年11月持股比例由18.35%增加至19.3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3日,金花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邢博越通知,近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本次增持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8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4.35%。

根据2020年9月6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义务时,包括且不限于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中,均保持一致行动。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并做出对外的统一意见,内部意见不一致时,按照持股占多数一方的意见为准。

9月9日,金花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花投资的告知并通过核实,西安中院将于10月8日10时至10月9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5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7%,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如本次公告拍卖最终成交,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发生变化。(朱蓉)

标签: 金花股份 大股东 再度增持 实控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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