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称,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发布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这标志着标普已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2017年起,信用评级市场开放的相关政策就逐步出台。2017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17年第7号公告,明确了境内外评级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业务的要求,意味着包括惠誉国际、标准普尔、穆迪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在内的境外评级机构也能以独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而在此前,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只能以合资或合作的形式参与中国市场评级业务。
进一步的细化规则也很快落地。2018年3月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规则》,这一规则主要针对新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开展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可以境外法人主体或境内法人主体方式申请注册。按照平等对待原则,境外与境内信用评级机构遵循相同的注册要求和注册流程,实现“一视同仁”。
目前,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已经在中国境内设立法律实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近期表示,希望与这些评级机构一起努力,尽快完成在交易商协会的注册评价,在中国正式开展业务。国际评级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商业存在开展评级业务,也可以利用其境外主体跨境开展评级业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是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评级机构的引入,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配置多元化人民币资产的诉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信用评级行业引入国际评级机构,还引进了海外评级技术以及在合规方面的先进经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交易商协会第三届信用评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章砚表示,国际评级机构可以促进市场信用风险的识别和揭示。当下,中国债券市场经常出现违约事件,违约的处置也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在此背景下,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专业能力和公信力关系着债券市场的下一步开放进程。国际投资人也很关注信用评级的服务,类似标普这样的信用评级机构会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与海外投资人、海外发行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外资评级机构进入将形成“鲇鱼效应”。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表示,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和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同台竞技,为国内信用评级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带来了新的压力和动力,预计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将进入评级技术进步和评级服务质量提升的快车道,或将进一步发挥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本土化优势,同时建立面向境外投资者的评级服务体系,提升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化水平。
章砚也认为,国际评级机构的作用会在磨合中逐步发挥出来,对于新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些评级机构,有很多技术性工作要做,包括评级模型、框架、参数等一系列准备。在此过程中,他们会对中国市场有进一步的了解,也会推动国内评级业的规范发展。
“预计其他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也将陆续完成相应的程序。”俞春江认为,外资信用评级机构为国内债券市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丰富了投资者的评级选择,也有利于吸引国际投资者进一步配置国内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因而也是债券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支持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且符合条件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