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行为71起,立案查处25件,收缴罚款3.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起……8日,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钱塘江流域首次实行禁渔期制度以来,禁渔工作初见成效,禁渔秩序总体稳定。
根据农业农村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钱塘江干流禁渔期统一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间禁止除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钱塘江及干流首次实行禁渔。禁渔将影响钱塘江、富春江、曹娥江、衢江、兰江、千岛湖等钱塘江流域干流,范围涉及杭州、衢州、金华、绍兴、丽水等地,其中杭州影响最大。
对此,杭州市成立钱塘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畅通的多部门合作机制,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截至4月底,杭州市共查获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行为71起,立案查处25件,收缴罚款3.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起。
据了解,每年的3月至6月是钱塘江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实施禁渔可以有效保护鱼类产卵、孵苗及保护幼鱼生长,从而促进鱼类资源的自然补充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