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人民出行”公务电动车在京启动。“人民出行”服务于日常中短途公务出行,通过电动车解决10公里内的公务通行需求。使用者无需缴纳押金,由骑行者所在单位集体购买服务或公务出行卡,审核后即可使用。据悉,人民出行所有车辆均严格按照新国标设计,所有车辆均具有牌照;每一辆电动自行车都纳入数据化、智能化的管理渠道,能够准确追踪到每一辆车的使用状况。目前,“人民出行”已与近20个国家部委及单位签约。
随着各地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务用车使用已日益严格和规范,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不少工作人员习惯于开着自己的私家车外出办理公务,但“私车公用”不仅存在堵车、抢停车位等困难,还会带来安全隐患怎样排除、肇事赔偿费用如何承担等问题。有的人通过选择出租车或者网约车外出办理公务,也面临着叫车难、堵车等困扰,容易误事误时。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中短途出行,骑电动车往往比开车更方便,省时。
更重要的是,骑公务电动车能够有效减少使用汽车带来的尾气污染。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汽车尾气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心之一,与工业、燃煤并称“三大污染源”治理。节能环保,人人有责。各机关事业单位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当好“节能环保先锋”。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工作人员公务出行骑电动车,所产生的导向作用和示范效应,不仅有利于防治机动车污染,保卫蓝天白云,而且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环保意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皆大有裨益。因此,推行“人民出行”公务电动车,值得点赞期待。
不过,也应当看到,要想公务电动车得到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遍认可,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并非易事。比如,停车点设置、投放数等都需要仔细斟酌。可想而知,倘若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常常因找不到公务电动车等原因,感到不方便,时间一长,就会对使用公务电动车失去兴趣。
因此,下一步如何完善公务电动车运营机制,还需兼听则明,特别是要多听取机关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这里,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科学合理确定电动车“投放数”。通过充分调查评估,找准各停车点电动车投放量与需求量的最大公约数,确保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时有车可骑;二是优化停车点设置。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大院面积很大,工作人员从自己的办公室来到大院门外停车点,就要花上七八分钟。对此,不妨直接在大院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停车点;三是公务电动车要适应公务出行需要。比如,在适当位置上,设计专门放置公文包的装置,确保途中防丢、防抢、防偷。
总之,推行公务电动车,有利于消除中短途公务出行这个交通“痛点”,促进节能环保,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形象,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件有益的事。要使其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仍需运营方科学谋划方案,兴利除弊,使运营机制、服务措施不断趋于完善,让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感到骑车确实方便、安心、舒心。(杨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