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湖南省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文件较往年提前两个多月发布,充分体现了我省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定决心。
《方案》明确,2020年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目标为:
大气污染防治: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42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14个市州城市重污染天数合计不超过45天;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1%和15%以上;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
水污染防治: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3.3%以上,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6.4%;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0.1%、10.1%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536.55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方案》要求,通过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打好净土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和四大专项行动、抓好中央交办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等8个方面64条主要工作措施,推动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聚焦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人民群众身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详细列出了涉及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100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等7大类的具体任务清单。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2020年度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湖南省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