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季度特别是1月、2月为我省气象条件最差、全年空气污染最重时段,也是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3月1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发布会获悉,针对一季度大气环境特点,我省采取有力管控措施,今年前两月全省PM2.5浓度同比再创新低,取得较好成效。
措施之一:及时下达三项管控指标。依据国家下达我省第一季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大气污染物日排放量和日用电量限值逐月分解下达管控指标,每月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目标导向作用,夯实属地责任。
措施之二: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烧结类砖瓦窑和水泥熟料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措施之三: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污染管控。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利用科技手段监测监控等方式,督促各地抓好工业企业监管、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等措施落实,对1月份进入全国168城市排名后20名的城市逐一发督办提醒函,督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措施之四: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3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期间加密分析研判,并运用科技手段与督查暗访相结合,督促各地落实各项管控要求。
由于实施上述管控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我省空气质量取得了同比改善成效。截至2月底,全省PM2.5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为近年来最低,同比下降16.1%;优良天数32天,同比增加5天;重污染天数为6天,同比减少3天。
此外,水、土壤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全省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为精准治土打下坚实基础。2021年全省计划完成新增800个村庄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采取“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的办法,2021年完成全省1296条黑臭水体中国家清单10%的治理任务。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为重点,在产粮油大县和蔬菜大县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赵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