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如果遇到“私募基金”“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影视文化”等题材的理财项目,一定要格外谨慎,小心是非法集资。3月28日,2019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各地均已建立省级处非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指出,2018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作用,各省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地方主体责任逐级压实。各地将处非工作纳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安排。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成员单位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中央政法委进一步加大处非综治考评力度。公安部连续两年部署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高检院会同高法院、公安部及时研究出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意见。互联网金融整治、私募基金风险排查、打击非法商业保险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三大案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此时,大案要案得到稳妥处置。“e租宝”“昆明泛亚”“钱宝系”三大案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网贷平台风险,公安机关对38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
同时,监测预警成效初步显现。已有21个省(区、市)、4个计划单列市开发建设了大数据监测平台。各地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信息99万余条,摸排风险线索1.3万条,整改问题企业1万余家,立案查处1300余家,有效控制和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最后,宣传教育覆盖面持续扩大。联席会议连续6年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积极开展覆盖城乡的宣传活动。
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新案高发与陈案积压并存,区域及行业风险集中,上网跨域特点明显,集资参与人量大面广。从处非工作看,也还存在法律法规滞后、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外部生态亟待改善等问题。在清醒看到严峻形势的同时,也要保持定力、坚定信心。(记者 程婕 )
加快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会议提出,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年内务必实现处非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发挥好综治考评导向作用,科学设计考评细则,严把尺度标准。
二、加快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认真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加快立法进程。研究非法集资入刑标准、罪名适用、追赃挽损、涉案财物处置等共性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规定。
三、稳妥有序处置案件风险
统筹谋划,稳妥有序打击处置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高度关注打着“私募基金”“养老扶贫”“军民融合”“影视文化”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三年攻坚,加快陈案积案消化。
四、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全国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控平台建设,高质量完成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动举报奖励、风险排查和基层网格化治理,深化群防群治。
五、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继续加大主流媒体公益广告投放力度,优化播出方案。加强与各类新媒体合作,有效占领网络宣传空间。
六、积极推动全链条治理
有效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把好企业准入关。加强对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监管。及时制定金融广告监管规则,坚决查处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加大金融机构资金异动监测和风险防控力度。做好处非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接,使非法集资“一处发现,处处受限”。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