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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邮税下调 专家提醒海淘进口药仍存法律风险

来源:法制日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19-04-19 16:09:20

行邮税降了,这对海淘一族是个好消息,对癌症、罕见病患者更是福音!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自4月9日起,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对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均按货物税率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罕见病药品。

“降税会推动降价,对消费者及癌症病患都是利好,但海淘进口药仍存法律风险。”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晓鹏律师告诉记者。

降税税号达324个

进境物品进口税通常指的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也就是常说的“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中包括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课税对象包括入境旅客和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应税行李物品以及个人邮递物品、馈赠物品和以其他方式入境的个人物品等。

据海关关税专家介绍,此次降税涉及了人民群众常见的日用消费品。税率调整范围包括:税率调整增设税号1个,增加后共有374个行邮税税号。降税的税号共324个,约占税号总数(374个)的87%,另有49个税号保持原税率不变。

其中,原按15%税率征收的物品,税率下调到13%,商品范围包括百姓需求较大的婴儿奶粉、手机和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原按25%税率征收的物品,税率下调到20%,商品范围包括纺织品、箱包、鞋靴、化妆品(高档化妆品除外)、家电、摄影(像)设备等常见日用消费品;原按50%税率征收的物品,税率保持不变。

此外,新增“罕见病药品”税号1个,和原来的抗癌药品一样,享受3%的优惠税率。

消费者享减税红利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将“行邮税”降税红利惠及口岸通关旅客,各地海关第一时间在关区范围内部署落实相关政策,开展政策培训,保证旅检、邮递、快件等各通关现场适用新税率,及时维护邮递物品通关系统相关参数,加强应急处置,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场公告、电子屏显示、电话咨询等方式及时将政策调整情况进行宣传,确保政策红利及时释放到进出境旅客。

降税新政当日,上海海关所属黄浦海关为一名进境旅客办理了行李通关手续,该旅客的电脑主机、衣帽鞋靴等7件分运行李,按照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缴纳税款2588.4元,较税率调整之前少缴税款500元左右。

在广州,一名从东京飞抵广州的进境旅客,通过电子支付,为从境外购买超出免税额度的电饭煲缴纳行邮税,税率从25%降至20%,节省约150元。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关税技术处非贸业务技术科陈文勇告诉记者,这次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利于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广州邮局海关邮递物品审核业务科陈明明估算,以2019年第一季度在广州口岸清关的食品、药品类邮件为例,海关开具的邮递渠道的行邮税单达4.9万票,税率从15%降至13%以后,仅此一项将减税46.6万元。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审核验放的首票税率调整类邮件为食品,审核完税价格为1280元,共征收税款166.4元,收件人较税率调整之前可节省税款25.6元。

4月9日凌晨1时15分,宁波海关所属机场海关对一票香港进口快件进行验放,这票快件实际物品为bose牌蓝牙音响一个,申报价值人民币1521.65元。原以15%行邮税率应征税款228.25元,调整后实际征税197.81元,降低税款30.44元。

4月9日,一名乘坐阿姆斯特丹至厦门的KL883次航班入境的中国籍女性旅客携带了一件BURBERRY毛呢大衣,价值13500元。厦门海关关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对其征税。“原来毛呢大衣的税率是25%,现在下调为20%。”关员一边告知旅客,一边按下调后的新税率填制税单。

行邮税税率下调首日,一名中国籍旅客金女士携带超量高档化妆品、鞋、挎包等自青岛空港入境,青岛流亭机场海关分别按照调整后的新税率对该旅客征税,旅客共缴税9000元人民币,相较此前,该旅客少缴纳行邮税约500元。

抗癌药品范围扩大

记者注意到,此次进境物品进口税调整的一大亮点是,今年3月1日起,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抗癌药品扩大至罕见病药品。此次行邮税率调整也新增了罕见病药品税号,行邮税率为3%。

“降税会推动降价,给病患带来福音。”冯晓鹏举例说,2019年2月28日,肺动脉高压病患者花2000元购买一盒进口安立生坦片,需付2000×16%=320元增值税,而现在再次购买同样药品,则仅需付2000×3%=60元增值税,两者相差260元。

据中国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进口药品金额达504.29亿美元,同比下降9.75%。冯晓鹏认为:“‘天价进口药’平均药价近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得益于国家对进口药品税率和注册审批等政策的积极调整。”

而让人记忆犹新的是,2014年7月21日,“药品代购第一人”陆勇因为白血病病友代购印度仿制药“格列卫”涉嫌“销售假药”被诉。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2018年,以此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全民对于“药神功与罪”的热烈讨论,相似案件也被曝出不少。“药神”代购“假药”,违法风险严重。“‘求生的渴望’与‘涉罪的风险’共同组成了‘药神’困境,而脱离困境最关键的出路,不是让司法、执法者在情义裹胁中纵容放宽‘假药’这道口子,而是从政策制度层面帮助患者花更少的金钱和时间去获取‘真药’。”冯晓鹏道出了降税的意义。

曾有多年海关实务经验的冯晓鹏提醒,如今海淘进口药品仍有风险。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跨境电商直购进口药品的模式兴起。消费者通过向境外跨境电商购买药品,在合理自用数量范围内,邮包快件进境,海关按个人物品监管,征收行邮税后放行。海关对于作为个人邮快件进境的药品尽管目前没有明确的药品监管清单范围,但被海关判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限制进出境物品表》范围内的药品不得入境,否则海关扣留;其他药品按照金额数量判断是否为合理自用,遇新型药品时交由海关个案判断分析,对于非常用药品(例如处方药),海关会要求收件人出示处方及诊断单等证明“个人自用”。

因此,消费者个人购买药品邮递进境,如果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消费者暂时不存在违反海关监管的风险。但如果以个人物品方式入境的药品存在二次销售情况,将可能被海关部门认定违反了“自用、合理数量”的监管原则以及如实申报的要求,进而涉及到申报不实甚至走私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风险。

“另一个风险是,虽然患者自己海淘仿制药品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漫长的审批流程及高昂的正版药品费用,但境外药品电商因未在境内注册登记,其药品质量安全无法受到境内法律管辖及行政部门的监管,境内购药者‘自担风险’,我国对药品的监管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保障无法落到实处。”冯晓鹏坦陈。

正规进口慢、代购不合法、海淘有风险,那么还有其他途径可以低成本合规进口药品吗?冯晓鹏认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未来可期。

据了解,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力图将仅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转化为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通过“化整为零”提升通关速度,降低进口成本。

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近日在北京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座谈会,收集相关业内代表与行业专家的修改意见,网络销售处方药有望重启。

标签: 行邮税 下调 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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