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10日表示,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全面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是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可进一步支持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市场,切实支持国际主流指数有序提高境内股票和债券市场权重。
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外汇局将立即着手修订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