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动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建设,应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以城市群—发展轴—经济区为支撑,构建彰显优势、各具特色、城乡融合、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体系,促进经济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空间顺畅流动和合理配置。
建设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城市群的龙头带动作用。城市群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区域,也是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的重要平台。目前,我国超过30%的人口生活在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辽中南、山东半岛、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川渝、关中十大城市群。这些城市群的生产总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可以说,这十大城市群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也应认识到,我国城市群虽然数量多、规模大,但在结构、功能、影响力、带动力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充分发挥城市群在建设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中的龙头作用,需要推进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合理化和城市间交通设施网络化,优化城市群内部各城市的功能和产业分工,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不断提升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一般而言,沿城市群之间的交通干线也分布着许多城市,聚集着大量产业和人口,从而构成经济带。加强经济带规划和经济带上城市建设,是建设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这不仅有利于节约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加强城市群之间的联系,而且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并与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相协调,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应依托重要交通干线聚集经济要素,使其成为或纵向或横向的经济发展轴,充分发挥其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比如,沿海经济带、长江经济带、陇海兰新经济带和京广京哈经济带等已经集聚了大量人口、产业,城市分布也比较密集,形成了比较明显的经济发展轴,已成为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经济主骨架。
建设现代化区域发展体系,还应发挥城市群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构建跨省市的经济区,使城市群成为经济区之核。以城市群为核心推动形成经济区,不仅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在空间上先集聚成点、后扩散于带、再辐射为面的客观趋势,而且有利于改变我国人口与产业不匹配、大都市过大、小城镇过多、中等城市发育不充分等区域空间结构不合理状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要素跨区域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