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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网络消费投诉三连增

来源:湖北日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19-07-24 15:19:37

原标题:网络消费投诉三连增

7月2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最新数据:上半年,全省12315平台共接受网络消费投诉16992件,同比增长47.13%从2016年以来,网络消费投诉三连增,占投诉总量的20.8%。网络消费投诉所占比重从三年前不到10%上升到20%以上,反映出湖北省网络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相关投诉量不断上升。“新零售”是指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今年起,“新零售”在网络消费类投诉中占据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12315共接受涉及“新零售”领域的消费投诉165件,同比增长83.33%。以“新零售”为代表的新业态在一二线城市抢滩布点,相关投诉也相对集中,涉及“新零售”的投诉在武汉市尤为集中。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新业态新模式由于刚起步,发展尚不成熟和稳定,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商品质量欠缺、不稳定的问题不容忽视,加之消费者的认知和消费习惯还需养成,预计未来“新零售”领域消费投诉还将进一步增加。

电商企业依然是网络消费投诉的高发区。数据显示,“6.18”电商企业网络促销期间,全省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网络消费投诉3879件,约占上半年网络消费投诉的23%。与以往相比,投诉反映出一些新问题,如电商售后暗藏陷阱,线上线下销售区别对待,导致部分商品售前承诺的“全国联保”成了“无处可保”。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示:除“七天无理由退货”外,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仍可及时退货;不能退货的,可要求更换、修理等,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等必要费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务必保存好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向电商平台投诉解决,也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记者张茜 通讯员 童颖 郭姗姗 实习生丁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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