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显示,随着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之2019年A股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截至2019年末,A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规模5790亿股,较上年下降8.76%,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股票质押融资爆仓风险下降。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股东的股票质押一般会设置警示线、平仓线,当股价下跌穿透警示线(或平仓线)后,对出质人而言,需要补充质押、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将直接导致股东的短期流动性下降,如不及时采取措施,质押股份或受到强制平仓风险;对质权人而言,需承担出质人的违约风险,且当股价跌破警戒线甚至平仓线时,市场悲观预期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导致所质押股票的变现能力下降,即存在流动性风险,质权人将遭受更大的资金损失。当市场连续下跌时,大股东的爆仓风险也在逐渐加大,进而可能导致市场跌幅持续扩大。
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在持续下降。在10月12日国新办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表示,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增量、消存量”的思路,从融资供需两端,场内质押、场外质押的市场两侧,严格业务标准,强化机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要求,尤其是压实控股股东的责任,采取了一系列组合拳。
“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到今年8月底,质押融资的余额比最高峰下降超过1/4,第一大股东质押比较超过80%的高比例质押公司降到了380家左右,较最高峰减少了近一半,主要风险指标都呈现出趋势性好转的态势。”李明表示。
据Wind数据查询,截至11月6日,市场质押股数5031.67亿股,市场质押股数占总股本7.13%,市场质押市值为44230.56亿元。大股东质押概况方面,截至11月6日,大股东质押股数5546.4亿股,大股东质押股数占总股本比18.92%;第一大股东累计质押数占持股比例80%以上的上市公司为389家。
对于A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规模在2019年末出现十年来首次下降以及今年的持续下降,李湛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
此前,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1月12日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并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对融入方与证券公司开展股权质押业务出台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2018年10月25日,深交所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公告格式》,进一步规范股票质押行为。
“另一方面原因是监管部门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通过对接协调、宣传引导、支持纾困等方式助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李湛表示,2018年A股市场出现持续大幅波动,股票质押风险高企,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包括国资、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在内的市场主体集体行动、共同纾困,随着纾困项目逐步落地并发挥作用,股票质押风险总体缓释。
此外,李湛认为股票质押规模的下降也与监管不断加码,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密不可分。2019年多家券商因为股票质押业务规范问题受到纪律处分决定,其中部分券商的股票质押业务被直接叫停,同时头部券商业务也有所压缩,将股票质押业务作为重点调控对象,主动降低股票质押规模,市场整体质押规模持续下降。
李明在上述例行吹风会上指出,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仍然是一个艰巨性、复杂性很强的任务,后续风险处置化解的难度会更大。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在李湛看来,监管部门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股东质押行为监管、支持产品创新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等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多措并举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上效果显著,未来股票质押规模与风险也有望保持平稳下降的态势。(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