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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谈判药品入院难 创新药带量采购可行吗

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4-19 15:49:19

最近,“创新药经过医保谈判进医院”的话题引发了热议。医保谈判药进医院真的很难吗,为什么医保谈判药不实施带量采购?双通道的医药政策能提高对创新药的可及性吗?

医保谈判药品入院难

药品零差率、带量采购、灵魂砍价、医保谈判……近年来,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在挤压药品价格水分、降低药价方面进行了多种尝试和改革。如果说带量采购是常用药品降价的重要方式,医保谈判则更加侧重于高价创新药,这些创新药大多疗效好但价格昂贵,给患者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2020年12月28日,经过医保谈判后,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其中119种经过价格谈判的药品最终被纳入医保目录,药品平均降价50.64%。新版医保目录实施后,四种国产PD-1抗癌创新药已经全部进入医保目录。经过价格谈判再进入医保目录,能够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是癌症患者们期待已久的事情。

谈判的结果也令人振奋。PD-1抗癌新药平均降价幅度超70%,抗癌靶向药降价幅度也较大,原价每盒约1.7万元的抗癌药仑伐替尼,医保支付价降至3000多元。

然而,执行情况似乎并没有那么顺利。3月1日,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但在实施一个月后,有患者反映,经医保谈判的药品无法在医院使用。这似乎不是个例。中国药学会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2018年-2019年进入医保目录的肿瘤创新药进院比例为15%-25%。经过医保谈判降价,惠及患者的创新药似乎卡在了“最后一公里”。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曹庄表示,医疗机构能否配备创新药,配备率有多少,直接影响着谈判药品政策的实施效果。医院配备创新药需要一个过程。谈判药品在医院配备,主要受药品自身价值、医院选择、市场供求关系等多重因素影响。

创新药带量采购可行吗

医保谈判药进医院难吗,影响创新药进医院的因素有哪些?如果实施带量采购,是否能解决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问题?

“首先,医保谈判药进医院需要一定时间,虽然新版医保目录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但是药品进入医院也需要经过一个遴选的过程;另外,医院功能定位不同,对不同种类药品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但这不代表医院本身对医保谈判药品的态度是排斥的。相反,如PD-1这类创新药,我们医院是非常乐意引入和使用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三甲医院药剂科药师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医药行业人士林晓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医院会在医保目录实施前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但要求所有谈判药品短期内在医院达到很高的配备率也并不实际。

“(医保谈判药品实施带量采购)最大的问题在于,医保谈判药品大多是刚刚获批上市不久的创新药,临床需求和临床价值估算难度大。如果实施带量采购,临床需求有多大,如何确定采购量,这些都很难确定。”在林晓看来,医保谈判药品与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具有不同的特点,医保谈判药品中多为原研药,药品还没有过专利期,也没有可替代性的仿制药,医院到底有多少临床用药需求尚不明确。

北京大学药学系主任史录文表示,集中带量采购中所使用的药品采购量主要是基于相对稳定的历史需求量形成,带量采购政策主要改变的是不同企业间的市场份额,对于未来市场容量的影响不大。但谈判药品多为创新专利药品,上市时间不长,历史用量数据十分有限;另一方面,这类药品上市初期往往价格昂贵,临床用药需求未得到完全释放,历史用量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两者共同作用下,导致其未来市场用量及费用难以准确估计,缺乏量价关系的决策基础。

双通道保障药品可及性

带量采购操作难度大,如何提高患者对谈判新药的可及性?近年来,全国多地对医保谈判药品实行了双通道保障。

双通道与单通道的医保政策相对应。在单通道下,医保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定点零售药店不能报销。所谓双通道,是指在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患者都可以购买到医保谈判药品,并且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实行同样的通道报销模式。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经有20余个省份的医保部门出台了双通道政策,对部分谈判药品实行双通道的保障政策。也就是说,患者如果在医院无法购买医保谈判药品,也能在医保定点的药店购买到所需要的创新药,并且可以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提高患者对医保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但对于患者而言,治疗与用药分开仍有不便,医保创新药未在医院落地,患者需要去药店才能购买到所需的药品。上述药剂科药师告诉记者,医院配备医保谈判创新药也具有自己的考量。由于医院药房药品种类有限,药品遴选需要经过谨慎且较长周期的考察,加上部分医院有医保控费、药占比等考核指标限制,医保谈判创新药虽经过谈判降价,但价格仍相对较高,进入医院是否会对医院造成成本压力,也是医院需要考量的问题。

所谓药占比,是指药品在医院整个收入结构中的占比。为了控制患者的药费水平,许多医院的考核与药占比挂钩,患者用药费用越高,对医院的考核越不利。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云南医保部门就曾联合卫健部门通过取消药占比、门诊次均费用增幅、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考核指标,提高医院对医保谈判创新药遴选的积极性,解决谈判药品入院难题。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药占比这一指标已经逐渐被淘汰。(记者 李孟)

标签: 医保谈判 药品入院 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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