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自2021年3月13日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6日的525Li、530Li汽车,共计407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6月15日的525i、530i、740Li汽车,共计201台。以上共计608台。
本次召回范围车辆的后轮半轴由于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失误,造成后轮半轴表面硬度及热处理晶相变化深度指标不符合生产标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半轴断裂的情况,使得车辆后轮失去驱动力,增大了车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后轮半轴,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2021年3月26日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的iX3汽车,共计82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X5、X5M、X6、X7、7系、8系及M8汽车,共计1274台。以上共计1356台。
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失误,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集成制动系统(IB)制动助力液压单元内的马达电机在生产焊接工艺中的焊接点不正确,可能会导致转子在轴上空转,因此控制系统会监测到不合理的位置信号而报警并进入故障模式。此时,IB系统会丧失制动助力,仅保持基本的机械制动模式。在车辆需要进行紧急制动时,制动距离将较正常状态有所延长,同时车辆ABS功能失效,这增加了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制动助力液压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未销售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再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