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近两年来,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速度加快,相关概念加速落地,车联网产业链初步成型,国家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路径和规划也非常明确,可以说,智能网联汽车的蓬勃发展,正势不可挡地引发汽车产业链的重构和市场格局的变革。不过,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平台安全、隐私安全、责任划分等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挑战,智能网联汽车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未来,如何协调、完善相关标准体系以推动产业市场化发展,如何加强监管保障产业安全发展是行业普遍关心的问题。由此,本报推出“智能网联观察”栏目,聚焦产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核心话题,探讨产业的健康发展路径。
科技改变生活,创新永无止境,但无论如何它们都不能游走于法律法规的监管之外,否则,失去了约束和责任的创新,就会一地鸡毛,甚至变成一场灾难。4月7日,为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国内首个针对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申请准入的规范性文件,不仅对企业和产品的功能、网络与隐私安全等提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要求,而且还明确了满足准入需要达到的门槛和工作流程。“尽管在实施细则和落地执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但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层面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提出的监管性文件,《管理指南》迈出了关键性的一大步,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助理戴一凡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此为重要标志,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监管体系有望越来越完善并不断成熟,而日趋规范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也将因此踏上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安全”是核心要义 全面监管提上日程
在戴一凡看来,“安全”是《管理指南》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且强调了多维度、涵盖多个层面的安全,包括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管理指南》明确,应满足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求、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以及明确告知各类条件和信息,解决智能网联汽车与传统汽车在操作、使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预期差异问题。以网络安全要求为例,戴一凡指出,近年来,业内外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信息安全问题存在不少担忧,软件漏洞可能会导致用户隐私数据的泄露,远程控制车辆会危及驾乘人员的安全,而这些恰恰在原有的汽车准入制度中没有涉及到,《管理指南》的推出非常有必要,也非常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谈到网络安全要求时,《管理指南》指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有业内专家表示,尽管技术无国界,但网络安全有国界。这一内容充分体现了我国积极采取行动,全力维护“数据主权”的主动性和重视程度,也填补了在汽车数据安全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缺失之处。
另外,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管理指南》明确要求,首先,应明确驾驶自动化功能及其设计运行条件;其次,应能自动探测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以及是否持续满足设计运行条件,并能采取风险减缓措施以达到最小风险状态;第三,应具备人机交互功能,显示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具备对驾驶员参与行为的监测能力;第四,应具有事件数据记录和自动驾驶数据存储功能;第五,应满足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等过程保障要求,以及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和数据存储等测试要求。
厘清量产与科学实验的关系
“在某种程度上,面对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兴产业,行业管理部门一直在用量产的思路看科学试验,用对待科学实验的态度对待量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直言,国内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测试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政策,但在量产方面却缺乏严格的监管。他认为,厘清科学实验与量产的关系和区别迫在眉睫。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羽也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一般汽车产品在上公告和目录前都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强制性检测,通过了才可以进入市场。但目前相关的检测项目中还没有涉及自动驾驶的相关内容,这也是导致部分车企在量产车里配备了自动驾驶功能,但又没有进行相关检验检测就上路,最终致使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
毋庸置疑,《管理指南》的出台,必将在初步搭建起智能网联量产汽车管理体系,让那些如今正游走在法律体系之外的智能网联量产汽车受到合理且有效约束的同时,也为国内消费者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更安全、更有保障、更放心的出行环境。
此前,特斯拉曾在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后表示,关于后台数据车主可通过诉讼调阅,但有车主透露事故发生后行车记录信息被删除,也有媒体报道称,特斯拉拒绝把后台原始数据交给交警部门。这些问题都有望在《管理指南》正式生效后得到解决。《管理指南》提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采集和记录的数据至少应包括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驾驶员状态、行车环境信息、车辆控制信息等,并应满足相关性能和安全性要求,保证车辆发生事故时设备记录数据的完整性。”
道虽远 行则将至
前不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智能网联汽车首席专家胡静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何设立好产品准入制度将成为该文件后续落地的关键之一。一方面,目前业内智能网联汽车的相关产品标准和评价体系仍处于空白阶段,没有相对完整和成熟的参考与借鉴,但如果一味采取“豁免制度”,有可能无法起到法规应有的约束和管理作用,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难题。
戴一凡在谈到《管理指南》的落地实施时也提到了同样的问题。他认为,在智能网联产品准入申请流程方面,文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一系列的测试规定。“大方向基本确定,但具体怎么测、测哪些内容、用什么工具和设备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他认为,与传统硬件的测试不同,软件方面能力的测试更复杂,难度也更高。”戴一凡坦言,这将成为《管理指南》正式实施后的重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也可能会花费较长一段时间。
不过,道虽远,行则将至。与过去相比,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行业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转变思路,及时就行业的“痛点”推出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新文件和新举措。更值得称道的是,这些都是面向国情切实提出的“中国方案”。今年3月,工信部公示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这是中国首份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在此之前,大部分企业都在使用美国SAE提出的分类标准;3月23日,上文提及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内第一个率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立法探索的地方性管理文件,在一定范围内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正名”,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帮助;3月31日,为避免和减少汽车雷达与其他无线电业务或无线电台(站)间的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拼命赶超国际巨头的当下,中国管理部门也没有落后,以点带面,积极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氛围。
“有理由相信,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不断进步与前行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也有望逐步趋于完善和成熟。随着更多标准、法律和法规的与时俱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将走上健康可持续的长远发展之路。”戴一凡如是说。(施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