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公安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其中包括将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
自2021年6月1日起,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将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刘宇鹏介绍,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通过全国交管12123 APP发放,与纸质的驾驶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采用专用加密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以保证电子驾驶证的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公安部交管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副处长王国强表示:“电子驾驶证是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民警的执法检查的时候使用,同时,也可以在办理保险业务,租赁车辆这些社会场景中进行使用。此次三个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
公安部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并于2022年在全国全面推广。(记者 陶凤 王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