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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三备案一统筹”深化涉企执法监督工作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编审:    发布时间:2022-03-24 10:49:33

为贯彻落实通辽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短板弱项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辽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涉企行政执法“三备案一统筹”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涉企执法监督效能,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了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一是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实行行政执法部门常规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前置备案和临时性检查补充备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涉企执法检查全部纳入监督范围。通过建立涉企执法检查企业回访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严查备案外执法检查行为,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备”而来。

二是涉企执法过程备案。依托自治区政府法治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加强执法信息录入管理工作,实时监测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实施情况,逐步达到执法行为随纠随改的监督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降低行政风险。

三是重大涉企执法决定备案。通过划定重大涉企执法决定范围,严格重大涉企执法决定作出程序,明确备案要件和时限,将重大涉企执法决定纳入规范化备案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是统筹执法计划实施。通过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前置备案管理,发现多个执法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就相同或相近事项进行检查的,或者相同或相近时间进行检查的进行合理归并计划、统筹安排实施,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实现“进一次门、办多样事”,大幅提高执法效率。

通辽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涉企执法监督制度,研究出台涉企行政执法备案操作指引,配套制作七个“标准文书”,实现涉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着力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不断提升涉企执法公信力,为通辽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通辽市司法局)

标签: 行政执法 执法检查 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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