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40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在党的鼓励、支持、引导下不断发展壮大。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从“两个毫不动摇”到“三个平等”“三个没有变”,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日益深化、鼓励支持引导的举措不断加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民营经济受法律保护。可以说,民营经济每一步的发展都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积极参与者和重要贡献者,我国民营企业家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党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民营企业家听党话、跟党走,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大都经历了中国道路的探索、改革开放的洗礼,最了解今天的道路来之不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坚定的信念。民营企业家大都把办企业当作追求事业、贡献国家的方式,能够把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处理好,努力发展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民营企业家大都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能够做到义利兼顾、以义为先。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党中央的“三个没有变”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他们踏实办企业,安心谋发展,必将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