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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鲁两省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加快实施黄河生态保护

来源:大河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5-25 13:46:31

“全年均值类别达到Ⅲ类标准,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河南、山东两省政府正式签署《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是黄河流域第一份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协议到期后,由两省根据补偿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补偿协议》最高资金规模1亿元,分为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两部分。

在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刘庄国控断面(河南省与山东省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水质全年均值类别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2021年度关键污染物指数与2020年度相比,每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4000万元。

该协议对于豫鲁两省拓展生态领域合作,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实现“一河清水出中原,千回百转入齐鲁”的目标奠定基础。(孙煊哲)

标签: 豫鲁两省 黄河流域 生态补偿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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