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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快报

来源:法治日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6-16 15:57:54


【资料图】

“吃了这个药打架就不疼了!”

“这在我们同学间很流行,很酷,吃完很兴奋……”近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从一名未成年人帮教对象口中得到一条线索。

“我是第一次听说这两个药名——‘卡马西平’‘右美沙芬’,这两种药是治疗癫痫、干咳等症状的处方药,一种能快速缓解疼痛,另一种能使人精神亢奋、产生幻觉。”办案检察官李爽说,因为售价低廉,竟逐渐在未成年人中成为一种追求“酷炫”的方式,但这两种药的副作用非常大,服用过量会产生心率加快、高血压和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李爽意识到,遏制青少年的这种“酷炫”迫在眉睫。

李爽和同事们分组实地走访了辖区内的32家药店,发现部分药店未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存在未凭处方、未核实购买人年龄、药品用途私自出售处方药的行为,可能侵害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龙潭区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行政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审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证实了相关行政机关监管缺位的问题。人民监督员认为,未成年人用药安全不容忽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合法、正当、必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龙潭区检察院依法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整顿,落实销售处方药实名登记制度、对购药异常情况予以监控、提升药品管理等级,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龙潭区检察院对此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检察干警随机抽查辖区内药房26家,排查销售记录1200余条。经整改,辖区内药房都建立了按需销售原则,经营者明确了医师用药指导和安全提示义务,落实了实名登记、分级预警等综合治理措施,药房经营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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