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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舒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新荣记京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二条被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北京新荣记京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发行、销售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张记名卡限额超过5000元的违法行为,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此外,北京新荣记京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设置的应急广播不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北京新荣记京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