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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8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的《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条件及教练场地技术要求》,将于9月3日实施。
这是全国首个规范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条件及教练场地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本地方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
《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条件及教练场地技术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提供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该标准充分结合内蒙古驾驶培训行业的实际需求,对摩托车教练车、教练场地规模、训练项目设施、设备及道路条件等要素的技术条件和关键参数等作具体细致的规定。
此项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中开展摩托车车型业务的部分条件空缺,为规范机动车驾培机构开展摩托车培训教学活动提供支撑,并为基层行业管理部门受理摩托车驾驶培训备案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