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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8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物业服务投诉量较多。今年1月-7月,全区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物业服务投诉435件,投诉涉及最主要的问题为小区电梯经常性出现故障,但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等。
为了解全区物业服务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推动物业行业规范管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委托第三方市场调查公司开展了相关消费调查,本次消费调查覆盖全区12个盟市,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投诉调查和体验式暗访共收集样本量4175个。
座谈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还公布了全区住宅物业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消费调查结果: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低,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业主委员会运行不规范,消费者无法履行业主权利;消费者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长期存在。其中,40.55%的调查对象认为更换物业管理企业非常困难,36.67%的调查对象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存在长期纠纷且无法解决,37.82%的调查对象表示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采取停缴物业费的方式与物业对抗。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要做到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合理定价,信息公开透明、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其次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加强物业服务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再次,消费者要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发挥主人翁精神。作为消费者要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关注小区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小区管理;进一步推动消费观念与生活方式转变,树立优质物业服务提升生活品质的理念,按期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遵守小区物业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合理表达意愿诉求,依法理性主张权利。
座谈会上,物业代表分别就企业发展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表态发言。同时,自治区消协律师团、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业管理处参会人员现场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在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方面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