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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广西富豪秦本军被查,持股价值逾20亿元

来源:同花顺财经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5-11 20:45:17

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5月11日早间,上市公司莱茵生物(002166)(002166.SZ)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秦本军,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此影响,莱茵生物股价当天跌停,逾5万投资者损失惨重。


(资料图片)

秦本军是广西桂林知名企业家,凭借持有价值逾20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坊间被列为桂林十大富豪之一。11日上午,莱茵生物证券投资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秦本军目前仍在正常履职,至于是否操纵的自家股票尚不清楚。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告诉记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莱茵生物投资者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未来可依法进行索赔。

董事长被查股价跌停

莱茵生物全称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天然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民营企业,天然甜味剂业务是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

秦本军出生于1974年,他于1995年和其他两位合伙人看中了广西丰富的植物资源,建立起专门加工银杏黄酮的加工厂,满怀热情地开始了创业历程。2000年,秦本军用事业的第一桶金,与合伙人一起创立了桂林莱茵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为推动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秦本军主导推动了莱茵生物A股的上市进程,2007年莱茵生物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植物提取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秦本军曾多次获得桂林市“优秀企业家”称号,他曾表示,“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领导者不可推卸的责任。秦本军突然因涉嫌操纵证券被调查,令市场猝不及防。

5月11日,莱茵生物股价几无悬念跌停,收报8元/股,市值缩水至59.37亿元,全天成交额约7743万元,换手率约2%,收盘时跌停板封单仍多达19万手。据通联数据,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股东户数约5.7万户。

天眼查信息显示,作为莱茵生物的实际控制人,秦本军直接持有莱茵生物股份(600201)比例达36.57%。按最新收盘价算,其持股价值约21.7亿元人民币。

公司称目前正常履职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秦本军目前状况如何?他涉嫌操纵的证券是否为自家公司股票?11日上午,莱茵生物证券投资部人士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回应称,秦本军目前仍在正常履职,至于是否操纵的自家股票不清楚,没有收到这方面的进一步消息。

莱茵生物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调查事项系对秦本军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秦本军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莱茵生物称。

不过,从公司经营状况来看,莱茵生物业绩正走在下坡路上,董事长被证监会调查会否对公司发展造成影响有待观察。

财报显示,2023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2.53亿元,同比下降1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994万元,同比下降4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仅约838万元,同比暴跌71.83%。

公司对业绩下滑解释称,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波动及主要出口国阶段性的需求下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同时,由于上年原材料成本上升,为进一步培育市场,一季度公司产品售价维持稳定或略有下降,对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投资者损失有望索赔

对秦本军而言,涉嫌操纵证券市场面临的法律责任,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只是开始。臧小丽律师向《》记者指出,操纵证券市场是我国《证券法》明确禁止的交易行为,行为人如果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主要是指证券监管部门有权行政处罚。《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操纵证券市场者,证监会有权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处以1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臧小丽表示,目前,证监会已开始介入调查莱茵生物实控人涉嫌操纵市场一案,说明监管部门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后续如果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受处罚就是大概率事件。

在刑事责任方面,《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罪”,对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臧小丽律师特别指出,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法律责任,并非所有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才会被追究刑责。认定严重或特别严重,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操纵市场的具体手法,包括操纵行为持续时间、动用资金、对股价的影响情况、获利情况、操纵交易成交量在市场的占比情况等。

而在民事责任方面,《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5月11日,莱茵生物宣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日股价下跌10%,投资者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臧小丽律师认为,莱茵生物投资者可以索赔,可索赔范围初定为在2023年5月10日及之前买入莱茵生物股票,且在2023年5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后续待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结束,可索赔范围或可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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