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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开2023年“1号”罚单,棒杰股份董事长内幕交易被罚没64万

来源:同花顺财经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7-27 19:04:24

又一起内幕交易曝光。

7月27日,陕西证监局开出2023年第一号罚单,对陈剑嵩内幕交易棒杰股份(002634)股票的行为,合计罚没近64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当事人陈剑嵩1979年出生,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内幕交易发生2个月后,陈剑嵩自2022年12月起任棒杰股份董事长。

内幕信息形成、发展及公开过程

棒杰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陶某伟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谋求上市公司转型升级,于2022年8月2日与陈剑嵩就新能源行业合作进行当面沟通。

2022年8月29日,陈剑嵩和陶某伟等人在苏州进行会谈,陶某伟介绍棒杰股份情况,陈剑嵩介绍光伏行业市场前景,就新能源行业合作及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022年9月27日,陈剑嵩实际控制的宁波青嵩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青嵩)成立。当日,陶某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某青、金某之分别与上海方圆、宁波青嵩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同日晚间,棒杰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称棒杰股份控股股东陶某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上海方圆、宁波青嵩(或其各自实际控制的主体)分别转让上市公司6%、7.43%的股份。

2022年10月14日晚间,棒杰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前述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6%、7.43%股份分别由上海方圆、陈剑嵩实际控制的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青嵩)受让。

陕西证监局指出,棒杰股份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是《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22年8月29日,公开于2022年9月27日。陈剑嵩作为受让方苏州青嵩的实际控制人,参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属于本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2年8月29日。

陈剑嵩内幕交易“棒杰股份”情况

“李某澜”华泰证券账户于2014年12月9日开立,该账户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由陈剑嵩本人实际控制使用。

2022年9月23日,陈剑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使用“李某澜”证券账户卖出其他股票后立即买入“棒杰股份”10.72万股,成交金额55.53万元,买入占比99.88%,持股占比100%;2022年9月29日,全部卖出所持“棒杰股份”并买入原有股票,卖出成交金额69.47万元,实际盈利13.85万元。

上述交易由陈剑嵩通过办公室电脑或本人手机委托下单,交易资金系陈剑嵩的个人资金,“李某澜”证券账户卖出“棒杰股份”的资金最终主要转入陈剑嵩的个人银行账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陈剑嵩没收违法所得13.85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目前,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棒杰股份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411万股,占总股本的7.43%。

2023年5月12日,据棒杰股份公告,陈剑嵩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其一致行动人陈根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增持金额1998万元。同时,陈剑嵩及陈根娣拟自2023年5月11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3000万-6000万元(含已增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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