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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8月1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了解到,近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和“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两项新功能正式上线。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小伙伴通过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可以在任意时间、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轻松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商业贷款的主借人及配偶可以使用该功能在商贷已还总金额范围内提取和使用本人的公积金。
“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功能 ,商业贷款的主借人及配偶使用该功能完成签约后,在每月约定日,系统会自动根据上月约定日至本月约定日的商业贷款还款总金额,将公积金提取至预留银行卡内,业务办理详情及结果均以短信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