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偷逃税事件,是张恒精心布局的阴谋
从官方公布里面,读出几个关键信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郑爽偷税逃税是2.99亿元,时间是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期间-2020年,也就是郑爽跟张恒在一起的时间。见图一官方公布,2018年公布的偷逃税的明星,并没有郑爽。
二,张恒曾推荐郑爽使用阴阳合同偷逃税。见图二法院判决书。
三,张恒涉嫌帮郑爽偷逃税被立案调查(说明官方发现了很多事实,才会立案调查)。
四,张恒告发郑爽偷逃税(勒索不成,分别向法院与在自己微博向公众揭发郑爽。鉴于张恒微博被封,有这个截图的网友大家给我一下)
看看,从推荐郑爽偷逃税—帮郑爽实施—告发郑爽,全是张恒一人所为,而且证据都是官方给出的,而非某些营销号以讹传讹。
所以,基本可以判定,张恒让郑爽偷逃税、并参与具体过程。目的并不是想替郑爽省钱,而是为了给自己以后的敲诈勒索造一个最大的把柄,郑爽这个蠢猪同意了。这样,张恒手里有两张王牌:双胞胎孩子+郑爽偷逃税,如此一来,张恒认为郑爽一生都是自己的ATM机了。
没想到郑爽选择了鱼死网破。最终,郑爽被广电总局封杀,翻身无望;张恒也被立案调查,俩人一起完了。
真是近些年演艺史上最惨烈的杀猪盘。
#郑爽道歉#
#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制作节目#处于旋窝中的郑爽,目前应该失去收入来源,缴纳罚款也只能“吃老本”了。
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投资人也是倒霉透顶,是否有契约可以向“污点艺人”索赔?今后投资影视业,真的需要增加这一条。
郑爽能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近2.19亿的罚款,可能决定其是否要坐牢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一般公安机关接受,郑爽可能就要“大概率”坐牢了。
当然,我还是相信这些艺人都拥有非常厚的“家底”,更相信这些艺人的人脉。预计,在限定的期限内,郑爽会按照规定缴清近2.19亿的罚款。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
广电总局: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新华每日电讯
【电视剧倩女幽魂出品方虚增收入4.6亿元,证监会对董事长宋歌等17人行政处罚】
8月27日,郑爽偷逃税案调查结果出炉,罚款2.99亿,其参演的《倩女幽魂》也被国家广电总局禁播。与此同时,与郑爽“阴阳合同”有着直接联系的北京文化的处罚也来了。今年 5 月份,深交所向北京文化发函询问《倩女幽魂》阴阳合同等问题,当时北京文化方面表示:" 经公司核查,没有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增资协议 "。
据悉,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为郑爽的片子《倩女幽魂》(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背后的出品方。今日,国家广电总局表示,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禁播《倩女幽魂》(2020)及郑爽已参与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停播郑爽已参与制作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表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
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郑爽严重违反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请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国家广电总局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
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就我一个人关心“片方给了她1.6亿”的片方是谁?
我查了一下,这部郑爽版的《倩女幽魂》出品方叫“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而这家公司非常玄幻, 我直接上图。
这事发生在2020年,再结合下面那位戴泽朋友的爆料,水很深啊···
对了,这部郑爽版的《倩女幽魂》,现在改名叫《只问今生恋沧溟》了,
而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在吗,也非常喜感。
我觉得,与其关心郑爽这片酬,
还不如好好查查是谁给她的这天价片酬。
一家董事长和高管互相撕逼,还涉及挪用资金的小微企业,能给得出1.6亿的片酬?
真把人民群众当傻子了?
现在要查的不仅是郑爽,还是她背后的金主。
这1.6亿片酬,你们不会以为郑爽都拿了吧?
这里面没洗钱,你信吗?#我要上微头条# #张恒语音聊天记录#
自今日起,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同时点明郑爽,并做出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这次来真的了!!!![微笑][微笑][微笑][微笑][微笑]
#郑爽偷税被罚#郑爽因偷税漏税被罚2.99亿,可以和范某想匹敌了。国家广电总局也发文称: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0)第018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明星艺人拿着高价片酬,故意偷税漏税,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应“零容忍”。
偷税、漏税与避税不同,如果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减少税费,法律并不禁止。现在市场上的税务所、会计事务所都可以进行税务筹划,能为公司减少不少税收。
【#深交所向北京文化发问询函#:《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深交所要求北京文化自查倩女幽魂片酬# 5月27日,深交所向*ST北文(北京文化,000802.SZ)发2020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自查是否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了增资协议,并就说明上述增资行为的进展情况;说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名为增资、实为成本”的情况;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包括会计核算方法、初始投资成本、投资对象、持股比例、投资收益情况和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影视剧《倩女幽魂》的发行计划和项目进度;自查并说明公司在过往投资拍摄其他影视剧中是否存在类似通过多种方式支付演职人员片酬的行为。
【#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涉及电视剧《倩女幽魂》等】#证监会拟对北京文化行政处罚#证监会官网27日发布消息,拟对北京文化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信息显示,2020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近日,证监会对北京文化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表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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