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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显示,企业银行(中国)苏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9.04元,并处罚款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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