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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嘉浩)7月30日晚间,卓郎智能(600545.SH)公告称,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借用他人账户及短线交易,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昇实业被罚合计40万元。
公告显示,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实业借用李某平、王某珏等6人的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经计算,金昇实业累计买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882股,买入金额562,954,862.84元。对应卖出45,934,334股,对应卖出金额265,875,829元。
此外,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实业作为卓郎智能的控股股东,通过上述6人证券账户将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违规成交股数28,956,934股,匹配的买入金额182,306,482.77元,匹配的卖出金额213,491,175.95元。
新疆证监局认为,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行为、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行为,对金昇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行为,对金昇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此,卓郎智能表示,本次案件涉及的主体是控股股东,不涉及本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资料显示,卓郎智能主营业务为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