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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10条举措护航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来源: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4-07 09:51:2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后疫情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于近日出台10条务实举措,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盟市要建立心理辅导站,旗县(市、区)建立心理辅导中心,中小学校设立心理教育与咨询职能机构,建立起自治区统筹、盟市心理辅导站牵头、旗县心理辅导中心指导、学校心理部门实施、班级宿舍信息员预警的分级工作机制;中小学校校级心理教育与咨询机构明确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并要定期开展心理教育与咨询等工作;各地各校严格落实“双周1课时”标准,在体育与健康、班团队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专门课时,积极开发至少一门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组织至少一个由心理健康教师指导的学生社团;各盟市心理辅导站、旗县(市、区)心理辅导中心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研员,各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规模较大学校要按照师生比1:1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要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整体计划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建立心理健康教师“三年一周期”全员轮训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转介制度,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学校与专业医疗机构协作建立“绿色通道”;依托15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对口支援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中小学,在教师队伍培训、设备资源建设、心理健康活动等方面实现资源互通、合作共享,完善高校对口支援中小学机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工作机制,学校进一步完善家访制度,联合卫健委、文明办、妇联、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团队、心理危机干预防治专家组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并定期开展工作;各地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要求纳入“互联网+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中,构建基于学生日常行为轨迹和数据分析的预防、干预、追踪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信息服务系统等。

据介绍,近年来,内蒙古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此次,自治区教育厅再次精心部署,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记者 刘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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