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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消息:张大伟:“负首付”购房本质就是一种违法骗贷行为

来源:中新经纬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5-26 18:04:28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题:“负首付”购房本质就是一种违法骗贷行为


(资料图片)

作者 张大伟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

近期,重庆、深圳等地出现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现象引发关注。据多家媒体报道,“负首付”意味着购房人不仅无需支付首付款,还能倒拿装修等款项。这种现象在房地产业内并不是新事物,其本质上是“高评高贷”模式。

什么是“高评高贷”?

“高评”是指高评估值,“高贷”是高贷款额。高评高贷指在购房过程中,银行评估价格比住房真实交易价格高,购房者借此可从银行贷出更多款项,从而变相降低了首付款。高评高贷也常被称之为倒拿钱、零首付、低首付购房,本质上是一种骗贷的违法行为。

用“负首付”方法购房,我们可举一例说明,假如一套房产市值为500万元,可能评估价为800万元,从银行贷款申请七成的贷款则为560万元,总体核算下来,相当于购房者从银行多贷出60万元首付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套房源一般会有三种价格:网签价、评估价、实际成交价。

网签价,购房者一般会以区域指导价即最低申报价来进行网上备案,网签价的高低决定购房者缴纳税费额度;评估价,即房产评估公司评估的房源市场价格,购房者以该价格标准向银行申请贷款,评估价决定购房者申请贷款的额度;实际成交价就是指买卖双方最后成交价格。

高评高贷的目的就是为能从银行获得更多贷款,以尽量低的首付款实现房产交易,主观故意隐藏实际成交价、抬高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常见具体做法是:通过评估公司将房产价格“高评”,然后根据最低首付比例计算,相对剩余的尾款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2017年,住建部、央行及当时的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因此,现阶段市场中的高评高贷常常采取“阴阳合同”形式买卖,即买卖双方签署两份购房合同,其中“阳合同”代表被做高的房价,作为网签合同网上备案,“阴合同”则代表真实房价,以“阴合同”的房价实际成交。按照流程,以“阳合同”房价为准购房者就能从银行获的高额贷款。

“高评高贷”将给购房者带来哪些风险?

在实际过程中,如果高评高贷此种方式在银行没有被通过,且买方首付款不够,又难以在限定期内筹措到,买方将要面临解除购房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此外,在房屋贷款过程中,有可能因房价快速上升或其他原因,卖方反悔后就有可能主动到银行举报买家。尤其是在买房等待放款过程中,房子都已投入装修,银行一旦不放贷,已投入的装修费用、过户税费,以及中介费等,都有可能全部由买方承担,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即便购房者通过高评高贷方式在银行成功获得贷款,在后期银行自查过程中也极有可能被发现。一旦被查,买家一方面可能会被要求收回贷款,另一方面买家大概率将会被列入银行黑名单。

二季度,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成交分化,针对出现“负首付”这种严重违法手段的项目所在区域,我认为大概率区域市场已显现成交疲软。因此,越是面对楼市弱市之下各种诱人的购房“营销手段”,越要谨慎购房。(中新经纬APP)

本文由中新经纬研究院选编,因选编产生的作品选编内容涉及的观点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责任编辑:李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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