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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水利部25日汛旱情通报显示,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8月25日11时,针对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通报显示,预计8月25日至27日,西南东部南部、西北东部、黄淮、江淮、江南东北部和西部、西藏东南部等地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受其影响,长江上游干流及支流沱江、嘉陵江、赤水河、綦江、乌江、汉江、清江,淮河上中游干流及淮北支流洪汝河、沙颍河、涡河,山东南四湖及沂河、沭河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
据了解,水利部已向相关省级水利部门和水利部长江、淮河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工程,重点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