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金融 物流 汽车 国企 财经 公司 环保 能源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要闻 >

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内蒙古12个地区和单位上榜

来源:正北方网—《内蒙古日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1-19 07:47:05


(相关资料图)

近日,国家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83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内蒙古12个地区和单位榜上有名。

据悉,呼和浩特市和阿拉善盟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盟称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乌兰浩特市、康巴什区、乌拉特后旗,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示范市、示范区称号;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喀喇沁旗马鞍山村、昆都仑区阿尔丁1#社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苏木、示范村、示范社区称号;由国家移民管理局推荐的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包头边境管理支队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据介绍,近年来,我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着力推进新时代我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已有78个地区和单位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见习记者李存霞)

标签: 民族团结 马鞍山村 榜上有名

精彩推送

最火资讯

Copyright @2008-2018 名企时报网 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9 9 2 5 8 3 5@qq.com
豫ICP备2020035338号-4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