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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发布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业务办理公告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

来源:正北方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4-13 12:08:2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4月12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落实好《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支持人才就业创业配套实施办法(试行)》中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政策工作,市人社局发布呼和浩特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业务办理的公告,方便高校毕业生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为: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于2021年6月22日及以后自行租房,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月补贴1000元、800元、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申请购房补贴的标准为:对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5年内首次在市域内购房且购房时间在2021年6月22日及以后,可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元、5万元、3万元。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保证提交申请当日起3个月内可查)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所在企业证照信息;《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员在丁香扎根APP填写信息后生成,需申请人手写签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申请表);社保缴纳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工资银行流水。申请租房补贴的,需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其中的承租人信息必须与申请人一致。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每月10日至20日;受理方式: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丁香扎根”APP线上提交申请要件,填报申请材料。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部门将租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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