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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手机拒还被刑拘 盗刷微信

来源:益阳网警巡查执法    编审:    发布时间:2019-07-09 11:03:48

12月18日,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九都山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8岁,华容县操军镇人),并为受害人追回全部损失。

12月16日13时许,南县公安局九都山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手机遗失,被他人捡到后,利用其手机中的微信支付消费现金8231元。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刑侦大队民警对受害人的微信转账记录进行分析,成功分析出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手机微信进行消费的地址分别为南县西河街的两家门店。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对门店走访以及门店周边视频证据收集,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华容县操军镇的刘某。12月18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南县汽车北站附近将刘某的汽车拦截,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对其捡到受害人手机后,利用门店扫码支付功能盗刷8231元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的8231元现金已追回返还至受害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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