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江苏阳光(600220)今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601169)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质押700万股。
公告显示,江苏阳光本次质押股数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9%,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截至2019年3月7日,阳光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3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16%。本次股份质押后,阳光集团已质押股份为1.57亿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6.0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0%。
截至2019年3月7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郁琴芬、陈丽芬、孙宁玲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48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0%,合并已质押股份4.94亿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2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2%。
公司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0.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0%。
资料显示,江苏阳光主要从事精纺呢绒面料、毛纺、电汽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