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又有新变化。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安排,3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届时将有119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据了解,医保目录药品主要适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本次医保目录调整新增119个药品,涉及31个临床组别,涵盖了消化道类、心血管类、内分泌类、肿瘤类等多种疾病。新版医保目录执行后,四个国产PD-1抗癌药品、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所列药品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医保目录新增的119个药品均经过了价格谈判。医保部门利用药品准入医保目录的“团购优势”,通过以量换价与药企进行价格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64%。除新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降价外,14种医保目录内原有药品也进行了价格谈判,平均降价43.46%。新版医保目录实施后,既能够减轻参保患者的用药负担,也使医保药品目录的结构得到优化升级。除新增药品外,新版医保目录还将原医保目录中临床价值不高的29种药品进行调出,优化了医保目录药品结构。
在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的同时,全国多地也对地方医保目录展开了动作。据了解,地方可以按照不超过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药物数量15%的原则增补地方目录。随着国家医保目录执行期临近,全国多地密集发文,应对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其中多地要求按相关规定将此前地方增补药品目录进行优化调整。
中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1月至2月,全国多地已经发布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和地方增补药品目录相关的通知文件。今年2月,四川省医保局发文,要求自3月1日起四川省全面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同时进一步完善四川医保药品管理政策,将德谷门冬双胰岛素等12个谈判药品纳入四川城乡居民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青海省医保局则在新版医保目录新增药品的基础上,增补了53种民族药、57种西药和37种中成药。
也有省份对现有地方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了调出。2月23日,山西省医保局发文,要求自3月1日起,原山西省药品目录中暂予保留的108种药品全部调整出医保药品目录。2月26日,吉林省医保局发文,要求将现有省增医保药品,逐步调出吉林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李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