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8日下发意见,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实现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一体化设计,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指出,为全面提升西安市住宅建设品质,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2019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蓝田县、周至县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项目范围,但全装修施行比例不低于新建设住宅总面积的50%,此后逐年递增,2021年后达到100%全装修建设。
意见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相关部门在住宅项目规划条件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许可中应注明为全装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