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昆明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再次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工作。
昆明市土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将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通过线索梳理核实和重点地区全覆盖排查,做到清理排查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锁定清理排查范围包括以下四类情况:第一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商品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第四类,其他类。主要指农业设施未经备案,或超标准建设,以及违法违规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建设的情况。
昆明市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做到一宗地一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层层包干,坚持整治整改到位。做到清理整改并举,对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垦,恢复农业生产;对符合土地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的,依法查处后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确属农业设施但未备案的,要抓紧整改备案;对其他处置办法尚未明确的情况,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整改处置到位。对顶风作案的要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