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由北京市转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调动后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或北京铁路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数据及资金的转移,无需申请人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住建部要求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若异地转移失败,建议核实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或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核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