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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2025年完成66万套保障房建设 解决300万人住房问题

来源:羊城晚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8-06 16:27:26

8月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印发实施《广州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问题作出说明。羊城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未来五年,广州将新增65万套商品房、66万套保障房(含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努力解决300万人的住房问题。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新品种”,以60万套的体量成为房屋供给的重中之重。

建设计划

到2025年完成66万套保障房建设

“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很多年了,但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是第一次明确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成军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将以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三房”为主体。

近年来,国家要求将住房保障扩大至外来人口、为城市提供基础公共服务的人群。但是公租房在准入门槛、建设主体、资金来源、退出机制等方面均有着刚性规定,很大一部分新市民、年轻人并不符合相关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原本的公租房有什么区别?黄成军解释道:“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在性质、保障对象、筹集主体和准入退出管理要求四个方面有所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负责筹集建设的,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必须承担起的兜底保障责任,主要面向的是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有明确的收入和资产准入限制。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则属于普惠性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并优先保障新市民群体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不设收入线门槛。”

黄成军表示,到2025年,广州市将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房建设筹集任务,其中包括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逐步提高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标准,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十三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扩大至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十四五”期间,广州住房保障的主要目标为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完善符合广州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青年刚需

低租金、小户型房屋更受青睐

刚刚毕业,无法独自承担一线城市房租,三四个人在工作地附近小区合租一套房屋;租住在逼仄的城中村中,房屋条件较差……许多在广州打拼的年轻人都有类似的经历。

为了破除新市民、青年人买房难、租好房难的困局,发展保障房成为“十四五”住宅建设的重点任务。

2020年从华南某高校毕业的安徽姑娘李佳佳就是广州“租房大军”中的一员。在辗转过城中村、长租公寓等几个住所后,现在,她来到了位于广州海珠区的北山梦享社区的保障房。对李佳佳来说,能够解决住房问题是她留在一个城市的重要因素。她告诉记者,她常常要加班,但是为了节省房租,宁可租得远一些。

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价格往往是租房时的首要考虑因素,舒适度、通勤方便性则是次要考虑因素。为解决年轻人“租不起”好房的问题,《意见》提出要扩大保障房供给,“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能够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

上文提到的北山梦享社区通过对城中村旧房进行翻新立面墙体、完善家居配套等微改造,已出租2100多套房源,出租率达95%,大部分公寓月租金不超过2000元。

广州2021年计划筹建1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现已落实到300多个具体项目,截至7月底,已完成筹建13.37万套(间)。

用地保障

力争新增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顷

65万套商品房、66万套保障房,合计131万套城镇住房供应要如何确保落地实施?保障用地是关键!

“十四五”期间,广州市力争新增供应用于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建设的住宅用地不少于2208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不少于2000公顷,保障性住房(不含复建安置房)用地不少于208公顷,住房保障资金至少投入234亿元。

黄成军满怀信心地表示,对于未来工作的推进,广州制定了详细的规划,结合现有工作推进情况,已分年度、分区域、分渠道予以细化落实。

在年度安排方面,商品住房的供应逐年提升,今年力争供应商品住房12万套。保障性住房则在前两年加大筹建力度,以加快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其中,今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0.6万套。

在空间布局方面,结合各区人口、用地、住房等情况,广州市将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目标细分到各区。其中,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四个中心城区计划供应10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21.42万套保障性住房,南沙副中心和外围城区(含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计划供应55万套商品住房和筹建44.58万套保障性住房。

在筹建渠道方面,分别明确商品住房以及保障房的筹建渠道。其中,60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通过七种渠道筹建,包括城市更新复建安置区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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