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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招解决住房难题 配建保障房、租赁住房成集中供地“标配”

来源:央广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1-10-25 10:27:39

近日,北京、上海、成都、杭州等热点城市第二批集中供地陆续收官,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成为此轮土地集中出让的“标配”。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关系到亿万百姓的安居大事。“‘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曾表示。

集中供地中增加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规则,有助于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同时,近期多地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从土地政策等多个维度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配建保障房、租赁住房成集中供地“标配”

随着两宗地块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结果出炉,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在10月18日全部结束,共有17宗地块成交,其中8宗地块须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宗地块须部分或全部建设共有产权房。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统计,本批集中供地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共有产权住房面积约30万平方米。

其中,备受关注的海淀区东升镇京昌路两宗地块将分别配建6200平方米和6900平方米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将以每平方米1.2万元的价格回购并持有,而这两块地商品住宅的销售指导价均为每平方米11.2万元。

同样在10月结束第二轮集中供地的上海,此次共成交14宗征收安置房地块和7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成交金额57.8亿元,涉及区域包括静安区、宝山区、浦东临港自贸区等6个区域。

天津在第二轮集中供地成交地块40宗,其中11宗地要求配建自持租赁住房,合计约18.4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自持租赁住房3066套。

武汉第二批土拍近7成地块为国资或地方平台公司所获,涉及保障性住房、产业用地、企业总部项目落地。中指研究院华中首席分析师李国政表示,武汉此轮供地大力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了城市品质和产业能级,也起到了稳定市场的目的。

成都、合肥、沈阳、苏州同样在二批次集中供地中推出了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建人才公寓等规则,拿地配建建面比例从5%-100%不等。据克而瑞统计,这4座城市共成交租赁住宅地块36块,建面达149.7万平方米,若按单套60平方米计算,本次供应地块未来将带来超2.5万套租赁住房入市。

事实上,在第一批集中供地出让中,租赁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也为数不少。克而瑞统计数据显示,首批“两集中”土地出让涉租赁地块数量247宗,总成交建面高达394.41万平方米,预计未来可提供约65735套租赁住房(按套均面积60平方米计算),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土地政策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支持

两轮集中供地均有不少保障性住房和租赁用地供应,在这背后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需要。

“中国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在8月31日举行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部长王蒙徽介绍道,而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指出,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要让他们“住有所居”,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重点。

增加土地供应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放在支持政策第一条。

《意见》明确规定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应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显然,这些土地政策已经在北京、上海、合肥等城市的集中供地中得到落实,同时,中指研究院分析人士指出,部分城市第三批集中供地或将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其中长春已明确表示第三批将以棚改用地和租赁住房用地为主,原则上不再供应住宅用地。

此外,除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指出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多地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

为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号召,多个城市不仅增加了土地供应,还在近期提出了明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在数量指标、建设用地、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措施。

以10月21日印发的《珠海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例,其中明确提出了2021年-2023年,珠海全市将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万套;“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南京市不仅承诺“十四五”期间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还表示将为近25万户新市民、青年人提供租赁补贴;上海市提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价格略低于市场价,并进一步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在建设用地方面,广州市重点规定宅地出让配建保障住房建面不低于10%;杭州市则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企业发展经营租赁住房也将获得税收方面的支持。云南是今年7月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的公告》之后,第一个出台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的省份。其在政策中明确,相关企业在开业报告或备案城市中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将享受到特定的税收优惠。业内人士表示,这对于企业和租房者来说都是利好,可以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有利于增加房源数量,缓解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在10月21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银保监会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负责人刘忠瑞表示,银保监会要求稳妥做好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研究细化金融支持措施,会同人民银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从土地、税费、金融等多个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都得到了政策支持,业内人士认为,这些政策有利于切实增加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政策只是第一步,倪虹曾表示,“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早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记者 门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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