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经济与财政部发布新闻公告说,经济与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6日向政府内阁提交一份征收数字税的法律草案。
根据该草案,法国政府自2019年1月1日起向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以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公平纳税。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和在法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将被征收3%的数字税。
公告说,这些互联网巨头将为发送定向广告等业务交税,征税仅针对在法国开展相关业务的营收。公告还指出,线上销售、通信服务和支付服务等并不受新税种影响。
勒梅尔表示,2019年数字税的税收收入预计达5亿欧元,这一法案将于4月提交议会讨论。
欧盟委员会2018年3月公布立法提案,拟调整对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征税规则。根据立法提案,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均可对发生在其境内的互联网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征税。而在现行规定下,互联网公司只需在其总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税。
法国一直推动欧盟委员会同意引入对大型跨国互联网企业征税,但遭到丹麦、芬兰、爱尔兰和瑞典等企业税率较低国家的坚决反对。欧洲税制改革需要所有成员国支持才能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