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携号转网”按下加速键,试点近十年后,终于跨出试点区,将于今年底覆盖所有手机用户。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携号转网”的加速落地,对广大用户来说无疑是利好。对一家运营商不满意,可以带着手机号码自由“跳槽”,免去换号成本高企的烦扰。
好政策快马加鞭而来,却在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遭遇“拦路虎”。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落实优惠新政,试点地区已暴露出诸多问题,一些运营商在“携号转网”的各个环节“立关设卡”:转网前,有用户发现在网协议冗长,无法获取转网资格;转网中,有用户被以赠送套餐的名义,延长合约期限;转网后,有用户被莫名“降级”,难以享受部分通话业务和优惠活动。
“携号转网”本是要解决用户转网需换号这一长期存在的痛点,推动网络提速降费、规范套餐设置,使降费实实在在,消费者明明白白。可类似的门槛,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策红利,让政策“红包”难以顺利抵达用户“口袋”。
运营商之所以使出诸多“套路”,究其根本,是放开转网限制后,担心用户流失。一方面,是持续走高的获客成本。截至去年底,我国移动电话渗透率达112部/百人,这意味着想要赢得用户增量需要付出更多成本。另一方面,携号转网全面推行后,将会加剧运营商之间的行业竞争,努力挽留存量用户对稳定营收意义重大。
运营商打点小算盘,在短期内或许能够控制用户流动,长远看却会失去用户的信任,降低用户黏度。有用户甚至表示,越是设置障碍,想要更换运营商的愿望就越强烈。
与其堵,不如疏。面对行业发展趋势,运营商需要主动转变经营思维,化堵为疏。近年来,我国消费升级态势明显,服务品质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参考因素,而“携号转网”恰恰突显了用户导向和提升服务的重要性,不妨以此为契机,梳理套餐设置,疏通“积石”,清理不合理的畸形套餐,拓展有竞争力的优质套餐,从而让用户能够顺畅地流入。
化堵为疏,运营商要打破原有的套餐藩篱,相关部门更要织密监管网。日前,工信部已印发《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如何将《指导意见》落实落细,确保广大用户真正“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其一,要从机制上斩断合约背后的利益之手。不妨引入“负面清单制”,制定不能转网的合约清单,对用户而言,法无禁止即可转,对运营商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最大程度保护用户转网自由。其二,从制度上确立用户至上的原则。应当明确用户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规定好提前终止合同的赔偿事宜,在保障用户转网权益的同时,也不损害运营商的利益。
“携号转网”是电信改革的必然趋势,运营商应顺应趋势,化堵为疏,走创新服务之路,方能在“携号转网”全面落地后,赢得新一轮竞争的主动权。 日前,“携号转网”按下加速键,试点近十年后,终于跨出试点区,将于今年底覆盖所有手机用户。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携号转网”的加速落地,对广大用户来说无疑是利好。对一家运营商不满意,可以带着手机号码自由“跳槽”,免去换号成本高企的烦扰。
好政策快马加鞭而来,却在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遭遇“拦路虎”。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落实优惠新政,试点地区已暴露出诸多问题,一些运营商在“携号转网”的各个环节“立关设卡”:转网前,有用户发现在网协议冗长,无法获取转网资格;转网中,有用户被以赠送套餐的名义,延长合约期限;转网后,有用户被莫名“降级”,难以享受部分通话业务和优惠活动。
“携号转网”本是要解决用户转网需换号这一长期存在的痛点,推动网络提速降费、规范套餐设置,使降费实实在在,消费者明明白白。可类似的门槛,却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政策红利,让政策“红包”难以顺利抵达用户“口袋”。
运营商之所以使出诸多“套路”,究其根本,是放开转网限制后,担心用户流失。一方面,是持续走高的获客成本。截至去年底,我国移动电话渗透率达112部/百人,这意味着想要赢得用户增量需要付出更多成本。另一方面,携号转网全面推行后,将会加剧运营商之间的行业竞争,努力挽留存量用户对稳定营收意义重大。
运营商打点小算盘,在短期内或许能够控制用户流动,长远看却会失去用户的信任,降低用户黏度。有用户甚至表示,越是设置障碍,想要更换运营商的愿望就越强烈。
与其堵,不如疏。面对行业发展趋势,运营商需要主动转变经营思维,化堵为疏。近年来,我国消费升级态势明显,服务品质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参考因素,而“携号转网”恰恰突显了用户导向和提升服务的重要性,不妨以此为契机,梳理套餐设置,疏通“积石”,清理不合理的畸形套餐,拓展有竞争力的优质套餐,从而让用户能够顺畅地流入。
化堵为疏,运营商要打破原有的套餐藩篱,相关部门更要织密监管网。日前,工信部已印发《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如何将《指导意见》落实落细,确保广大用户真正“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其一,要从机制上斩断合约背后的利益之手。不妨引入“负面清单制”,制定不能转网的合约清单,对用户而言,法无禁止即可转,对运营商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最大程度保护用户转网自由。其二,从制度上确立用户至上的原则。应当明确用户有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规定好提前终止合同的赔偿事宜,在保障用户转网权益的同时,也不损害运营商的利益。
“携号转网”是电信改革的必然趋势,运营商应顺应趋势,化堵为疏,走创新服务之路,方能在“携号转网”全面落地后,赢得新一轮竞争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