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制定退出实施办法。从各部委工作进程来看,钢铁、煤炭等行业正在加快推进处置“僵尸企业”。
去年11月份,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处置原则、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流程与时间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告诉记者,稳步推进企业优胜劣汰是经济自我更新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的方法是市场竞争,为此要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推进债转股和兼并重组,使“僵尸企业”尽快出清,从目前制定的办法看是更加依靠市场的力量,促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具有两大作用。一是减少无效供给,降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快市场出清过程;二是优化存量,倒逼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释放大量沉淀资源,包括人、财、物、土地等有形资源以及企业家精神、市场活力等无形资源。当然,处置“僵尸企业”的短期阵痛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坚持明确的原则、使用合适的手段、制定理性的目标。原则上应坚持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手段上应界定“僵尸企业”标准,分类处置不同程度的“僵尸企业”,用好产权交易所、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目标上应规定好时间和范围,不易短期内过快过猛,以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那么,哪些行业将成为今年监管的重点呢?徐光瑞表示,“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在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煤炭、水泥、有色、化工、玻璃等,此外,在建筑材料、商业贸易、房地产等领域,也存在不少“僵尸企业”。为实现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毫无疑问今年将加大处置力度,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各地区明确首批“僵尸企业”处置名单以及后续处置名单;二是分类形成处置方案并切实推动方案实施,通过破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分类处置;三是利用市场化的金融信贷手段和行政化的财税政策解决资金问题,利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兜底作用;四是有效开展“僵尸企业”处置之后的土地等资源再利用,盘活沉淀资源。